昨天,國家能源局網站刊發該局局長吳新雄撰寫的文章指出,要創新審批聽証制度。對於煤炭、電力、油氣、核電、新能源、科技等能源領域重大項目、重大資金審批,要定期召開審批聽証會,確保行政權力依法依規運行。
吳新雄提出,加強能源法律法規立改廢。進一步梳理、取消或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規范審批流程,實現規劃公開、計劃公開、條件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同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實現同步下放審批標准、審批規范、審批責任、處理權限及責任追究﹔明確監管主體、監管對象、監管內容、監管責任,切實做到放管結合,確保放而不亂。加快建立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負面清單。據新華社
(責編:杜燕飛、王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