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安徽軍工集團原董事長涉“四宗罪”被判刑19年
據新華社電安徽軍工集團原董事長黃小虎因貪腐涉案3000多萬元,日前被安徽淮南市中級法院認定貪污、受賄、行賄、職務侵佔“四宗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9年,追繳非法所得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15萬元。
現年51歲的黃小虎,歷任蚌埠市外經貿委主任、滁州卷煙廠廠長、安徽軍工集團董事長等職務。經淮南市檢察院指控,法院審理認定:黃小虎身為國家工作人員,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財物960.1萬元,構成貪污罪﹔利用職務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賄賂205.5萬元,構成受賄罪﹔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共折合人民幣1450萬元,構成行賄罪﹔與他人共謀,將國企的546.5萬元財物佔為己有,構成職務侵佔罪。
(責編:楊翼、蔣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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