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排污权交易管理中心获悉,自2010年9月实施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以来,内蒙古已有300多家企业成功进行排污权交易,交易总额已逾7000万元。
据统计,自试点工作正式实施以来,内蒙古共有305家企业成功进行了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的交易,其中二氧化硫27439吨、氮氧化物59816吨、化学需氧量1911吨、氨氮154吨,总成交金额达7144万元。
排污权交易主要是以市场手段优化环境资源配置,使环境资源的无偿占用变为有偿使用。2010年9月,内蒙古成为国家排污权交易试点省份,凡区内新增排污指标的建设项目都需要先购买指标,获得排污权后方能建设。
内蒙古地处中国北疆草原地区,在开展排污权交易方面有着一定有利条件。内蒙古排污权交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侯元松表示,内蒙古全区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12.3%,有利于各类建设项目的空间布局,可极大避免因污染物流动造成的跨省区市域纠纷;此外,内蒙古干旱多风,环境自净能力强,环境容量较大。
为推进排污权交易,内蒙古基本建设完成了排污权交易电子竞拍系统和交易管理系统,提高了交易效率和后续管理质量。同时,2012年内蒙古启动了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测算系统和排污权现场核查作业系统,为排污权价格形成机制研究和开展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技术核算提供了数据支持。
目前,中国已在江苏、浙江、广东、河南、湖南、湖北等多地实施排污权交易试点,各地结合地区的环境容量、环境质量、产业结构和布局、环境管理水平等实际,积极探索本地排污权交易的政策、交易试点的范围、行业、污染物种类等。中国一些省份开展的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已成为促进污染减排、实现环保目标的有力手段。(记者刘懿德)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