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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消费税再次提高 加税后油价仍下降

2014年12月13日08:14    来源:京华时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成品油消费税再次提高

  继11月29日起今年首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后,12日成品油消费税再次提高,但恰逢罕见力度的油价再次下跌,此次调整后国内柴汽油价格仍会下降。从今天凌晨零时起,北京92号汽油每升下调0.13元至6.63元。

  综合京华时报记者祝剑禾 赵鹏 新华社电

  ■发布

  汽油消费税每升提高0.28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昨天联合下发通知,自2014年12月13日起,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28元,由现行每升1.12元提高至1.4元;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16元,由现行每升0.94元提高至每升1.1元。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这是今年内连续两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与首次调整恰逢油价“九连跌”窗口,最终该下降幅度与提税相互冲抵,油价保持不变不同,此次调整赶上油价下调力度空前的“十连跌”窗口,调整额度不及油价下降空间,最终实现了提税与降价同步。

  成品油价格因消费税提高缩小降幅

  国家发展改革委昨天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70元和40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13元和0.34元,调价执行时间为12月12日24时。

  国家发展改革委称,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是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考虑12月12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以及国内成品油消费税提高等因素计算确定的。11月底以来,受石油输出国组织各成员国未就减产达成协议等因素影响,国际市场油价大幅下跌,12月12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继续回落。按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测算,汽、柴油价格每吨可分别降低670元和640元。

  根据12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规定,自12月13日零时起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分别提高0.28元和0.16元,折合每吨影响汽、柴油价格分别少降500元和240元。两个因素相抵,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70元和400元。

  相应地,从今天凌晨零时起,北京92号汽油每升下调0.13元至6.63元,95号汽油每升下调0.14元至7.06元,京标0号柴油每升下调0.34元至6.34元。

  ■解读

  京出租车不会调燃油附加费

  中宇资讯提供的分析报告称,虽然国内油价已经出现十连降,但是北京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仍然不会调整。

  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标准与出租汽车常用油品最高零售价(以下简称油价)变动幅度实行联动,“以3个月为1个周期,定期测算油价变动幅度,调整燃油附加费标准。油价每提高(或降低)0.8元/升,燃油附加费相应提高(或降低)1元/运次。油价波动未达到0.8元/升时,燃油附加费不作调整”。

  中宇资讯依据此规定测算,自《办法》规定实施之日2013年7月1日开始,迄今已经经过5个燃油附加费测算节点,而上轮测算周期2014年7月-9月底,北京成品油零售价格经历5次下调,出租车常用92号汽油由7.98元/升降至7.36元/升,并未达到0.8元/升的调价标准,故北京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未做调整。而本轮测算周期为2014年10月至12月底,截至本轮调价(12月13日),北京92号汽油零售价格由7.36元/升降至6.63元/升,依然无法达到燃油附加费调价条件,故北京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仍然不会调整。

  ■释疑

  为什么接连两次提税?

  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召开之际,中国选择在国际油价跌破60美元大关之际再度上调成品油消费税,其背后政策意图值得关注。

  “提税对外释放出中国借助强化消费税杠杆作用,实行更强硬节能减排政策的信号。”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对记者说。

  一个月前,中美两国元首对外宣布了各自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计划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计划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到20%左右。绿色发展的承诺需要更严厉的节能减排举措来支撑兑现。

  “环顾世界,各国对破坏环境的产品如成品油,历来是重税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朱青说,调税后我国汽油每升含税1.4元,折合不到0.23美元。而全世界OECD的34个国家成品油平均每升含消费税大约0.67美元,一些发达国家如法国、德国分别为0.7美元、0.8美元,土耳其达到1.4美元,我国消费税税率在国际上仍偏低。

  油价再跌成品油还会提税吗?

  很多人关心,如果油价再下跌,成品油会第三次提税吗?成品油消费税与油价会由此挂钩,成为一种常态化调整吗?将来油价涨起来,消费税会下调吗?

  刘尚希认为,目前没有形成成品油消费税和油价挂钩机制的迹象,两次提税主要还是出于减少燃油消费的考虑。“消费税率会不会再次调整不好说,取决于环境的改善。”

  也有观点认为,通常国内油价如上涨到130美元,则成为国家采取应对措施的价格“天花板”。鉴于目前国内油价已较年初大幅下跌,两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是否意味着目前油价也已跌到“地板价”值得关注。

  刘尚希认为,过低的油价不利于节能减排。“通过节能减排改善大气环境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有好的生活环境,好的空气质量,要实现‘APEC蓝’,每个人都要考虑个人利益和整体生存环境之间的平衡。”刘尚希说。

  成品油提税与公路收费是否有重复征收之嫌?

  此前我国首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后,有人提出质疑:当前多条高速公路仍然收费,是否与成品油消费税形成重复征税?

  就此,刘尚希表示,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实施后,财政部下发《关于公布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涉及交通和车辆收费项目的通知》,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取消了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六项收费。同时,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他解释说,成品油税费改革,以税替代的是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高速公路收费等其他道路交通收费不属于取消范围。因此与成品油消费税不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

(责编:陈健、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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