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長油成央企退市第一股
為退市新規實施以來首家強制退市公司﹔上交所建議投資者理性主張股東權利
*ST長油的命運塵埃落定。從2013年5月14日“黃牌”暫停上市,到2014年4月11日“紅牌”罰下,連續虧損4年的*ST長油被上交所要求強制退市。
上交所昨日表示,被罰退市的*ST長油成為2012年12月份退市新規實施以來首家被強制退市的上市公司。証監會則稱其為“今年首家退市公司”。據悉,這也是央企退市第一股,並將打破A股“不死鳥”的魔咒。
*ST長油終止上市
*ST長油2013年年報顯示虧損59.22億元,連續四年虧損。上交所昨日公告,決定終止該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上交所規定,自決定公告之日后的五個交易日屆滿的下一個交易日起,*ST長油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並於退市整理期屆滿后的次日終止上市,對其予以摘牌。*ST長油退市后,可以在退市整理期屆滿之后進入股轉系統轉讓,股東仍然可以進行股份轉讓,“如滿足重新上市條件,企業可以提出重新上市的申請”。
*ST長油母公司中國外運長航集團屬於國家大型央企。截至2014年初,*ST長油共有14.9萬名投資者。
分析稱不會借殼“起死回生”
由於原有退市制度標准較寬鬆、退市程序冗長、執行並不嚴格,導致一些長期績差公司成為“不死鳥”。2012年12月,滬深交易所同時公布退市制度新規則,一周后,上交所對包括*ST長油在內的16家上市公司實施了退市風險警示,2013年,對*ST長油和*ST金泰實施了暫停上市。
“上市公司的退市和上市一樣,是一項正常的市場行為”。昨日上交所在媒體通氣會上表示,下一步將繼續按照証監會的統一部署,繼續研究完善並嚴格執行退市制度,推動上市公司退市行為的“市場化、法制化、常態化”。
曾多次呼吁“該退市就退市”的北京大學金融與証券研究中心主任曹鳳岐昨日表示,*ST長油的退市無疑是“開了一個好頭”。A股雖然實施退市制度多年,但是過去執行得並不嚴格,許多理應退市的上市公司通過買殼、剝離資產等手段“起死回生”,並沒有真的退市。“現在上交所強制要求*ST長油退市,就意味著*ST長油不能再重復過去的老路,無法通過借殼起死回生。”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証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認為,*ST長油退市的意義在於,顛覆了央企不退市的傳統說法。他建議,退市公司若恢復上市,標准應該等同IPO,“如果為恢復上市開辟綠色通道,退市制度的威懾力將會大減”。
上交所建議廣大投資者在上市公司退市過程中,可通過合法途徑理性主張股東權利。現行上市公司監管制度為保護中小投資者權利提供了諸多途徑,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有權向董事會請求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獨立董事可以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咨詢機構等。如果投資者掌握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証據,可向上交所或者証券監管機關投訴。投資者也可通過司法途徑尋求民事救濟或賠償。
曹鳳岐建議*ST長油設立投資者賠償機制,可以用公司現有資產賠償投資者。
■ 股民反應
股民擬提議罷免董事會
“我不感到驚訝。”一位*ST長油的股民稱,他對退市的“最終裁決”早有心理准備,准備在整理期到來時挂出賣單。
據*ST長油的小股東透露,小股東將在下周一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罷免公司現有董事會。
11日,股民代表廖亦冰透露,“維權”股民將在下周一前往南京的長油總部。小股東將會提出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此前,部分股民已陸續在上交所和証監會門前,以拉橫幅的方式展示訴求。
去年年報顯示,有接近45%的*ST長油股權,被散戶持有。但臨時股東大會,需得到董事會支持方可召開。“我們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就是要罷免現有的董事會。”廖亦冰稱,董事會的不作為導致了*ST長油的退市。
廖亦冰估計,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提議,“肯定會遭到董事會的反對”,“但至少股民要把自己的聲音喊出來”。(記者 金彧 尹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