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6月23日電(記者杜燕飛) 國家安監總局網站今日發布消息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發改委等五部門近日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加強城鄉規劃和建筑、管線工程設計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類似山東省青島市“11·22”中石化東黃輸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別重大等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通知指出,“11·22”事故暴露出一些地區在城鄉規劃和管線工程設計中存在著隱患和問題。部分城鄉規劃和管線工程設計對安全生產要求考慮不充分,產生安全隱患﹔違反已經批准的城鄉規劃進行設計、建設,產生隱蔽致災隱患﹔因城鄉規劃和建筑、管線工程設計與建設不符合國家標准規范而發生事故或險情。
通知要求,要准確把握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特點,筑牢加強城鄉規劃和建筑、管線工程設計安全防線。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牢牢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紅線,把握好城市原有城區、新的拓展區、工業園區、工業聚集區、高風險企業、危險品輸送管道之間的關系,在組織編制行業、區域、流域、海域等各類建設、開發利用規劃時,要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強化安全發展和安全管理論証,充分考慮安全生產要求,加強與行業規劃的統籌銜接,確保安全生產工作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同步部署、同步推進、同步實施、同步考核評估。
通知強調,要加強源頭安全風險評價,落實城鄉規劃和建筑、管線工程設計的安全保障條件。
一是制定城鄉規劃時,要加強對規劃區域的安全風險的前期研究和分析。根據重大危險源的分布和事故后果嚴重程度,有效設定整個區域的安全保障和應急處置能力。
二是統籌考慮區域產業發展、安全環保、公用設施、物流輸送、維修服務、應急管理等各方面的需求,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國家標准和行業安全標准、技術規范來開展城鄉規劃和建筑、管線工程設計,合理確定建設布局,明確各類設備、設施、裝置、構筑物防范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綜合保障措施。
三是加強各類管網設施新、改、擴建的規劃制定和工程設計的監督管理,地上地下工程管線規劃布局、敷設,應嚴格執行相關專業技術規范對安全間距以及穿越、跨越工程的安全規定。已納入城鄉規劃的管網建設用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以確保管道運行安全。
四是強化涉及光氣、液氯等劇毒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及批准或核准工作,從嚴審批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和重大危險源的建設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