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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老總受賄1479萬仍感拮據 稱唯金錢帶來安全感

曹笑

2014年09月29日13:42    來源:華西都市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國企老總受賄1479萬仍感拮據 稱唯金錢帶來安全感

  戴曉明受賄1479萬仍感拮據

  “廉潔成都”微信,聚焦成都工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戴曉明違紀違法案件

  ●當上區長時,戴曉明為自己確立了下一步“奮斗目標”——爭取當上副市級領導。為實現這一目標,“工作幾十年從未休過公休假,生病再嚴重打幾小時吊針馬上回到工作崗位”。

  ●“感覺升任希望越來越小”。政治追求落空后,戴曉明希望用經濟來補償,於是主動申請到成都工業投資集團任董事長。

  ●戴曉明的朋友圈也變了,多了一些老板。這些老板朋友常找到他,希望得到資金支持解決各自困境。“凡是朋友找我,我會千方百計為其辦,並獲得對方‘感激’。”

  ●今年5月19日,成都市紀委網站發布消息,戴曉明因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被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8日,“廉潔成都”微信正式上線。在內容設置方面,“廉潔成都”分為廉之道、廉立方、廉互動三個主菜單。其中,“廉之道”下設的“變形記”欄目,聚焦本地違紀違法典型案件,通過故事講述,剖析案件背后的深層原因。28日,該欄目上線的第一期內容,講述了成都工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戴曉明的“變形記”。

  2012年5月,成都市紀委接到一封舉報信,舉報成都工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戴曉明未經市國資委[微博]、市政府審批,擅自違規批准對某大型企業的投資股權項目,造成國有資產巨額虧損。順著這條線索去查,紀委掌握了戴曉明大量違紀違法事實,並對他進行了“雙規”。

  今年5月19日,成都市紀委網站發布消息,戴曉明因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被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當上區長后

  拼命想當副市級領導

  “受過冰凍的人們最愛三月的陽春,當過奴隸的人們最難忘救命的恩人。”直到如今,戴曉明仍能一字一句地背出30年前,他寫在入黨申請書中的這句話。

  這句話可以說是戴曉明仕途成長的真實寫照。

  高中畢業戴曉明下鄉當知青,1977年恢復高考后第一批考上大學,畢業即分配到當時的溫江地委農工部工作。1985年1月,不滿30歲的戴曉明躊躇滿志,他被提撥為成都市農委辦公室副主任。4年后,他被調往成都市政府辦公廳。1991年,他被提拔為成都市政府辦公廳第二秘書處處長。同樣經過了4年,他被安排至青白江區任副區長,1998年任青白江區區長,2000年11月任青白江區區委書記,仕途坦蕩。當上區長時,戴曉明為自己確立了下一步“奮斗目標”——爭取當上副市級領導。為實現這一目標,“在工作上幾乎不要命,幾十年從未休過公休假,生病再嚴重打幾小時吊針馬上回到工作崗位”。

  升任希望越來越小

  主動申請到國企“彌補”

  不過,這一目標並未如之前的坦蕩仕途一樣順利實現。

  2005年9月,戴曉明到成都市經委任主任一職。2006年他希望升任市長助理,沒能如願。2007年,他見資歷、能力與他差不多的干部提拔到副市級領導崗位。反觀自己,已年過50歲。“感覺升任希望越來越小”。

  政治追求落空后,戴曉明希望用經濟來補償,於是主動申請到成都工業投資集團任董事長。

  朋友圈多了老板

  收禮來者不拒

  這些老板朋友,常找到他希望得到資金支持解決各自企業困境。“凡是朋友找我,我會千方百計為其辦,並獲得對方‘感激’。”

  2011年,工投集團已建立了長期的可持續的盈利模式,利潤實現10億以上,這一數字比2007年的1億8千萬擴大數倍。

  戴曉明的朋友圈也變了,多了一些老板。這些老板朋友,常找到他希望得到資金支持解決各自企業困境。“凡是朋友找我,我會千方百計為其辦,並獲得對方‘感激’。”

  兩起“癌症事件”,對戴曉明刺激頗大。他聽說一位副市級領導干部患了腦瘤,治療花費幾十萬元,因自費藥無法報銷,最后隻得賣掉自己的房子支付醫藥費。另一件則是他親身經歷,一位工投集團的老干部患有尿毒症,搶救一個月花了30萬元,也是無法報銷,自己幫助協調解決。此時的戴曉明認為,唯有金錢才能帶來“安全感”。

  戴曉明和愛人原是高中同班同學,兩人結婚幾十年來感情比較好。戴曉明的妻子出身工人家庭,但隨著這家人朋友圈的變化,他妻子便也經常與老板夫人們在一起,逐漸開始跟人家學、人家比,對吃穿住的要求也越來越高。

  “聽別人說投資房產可以賺大錢就去投資購房﹔聽說玉器可以保值增值,就去購買玉器,還經常跟我說屋頭錢又沒得了……”在這種心理影響下,戴曉明常常感覺資金有點拮據,有時候別人給他透露些股票信息,他覺得沒錢便找別人借錢來做投資。同樣是認為比較“拮據”,別人送來的錢不管多少戴曉明稱自己都沒花,再到后來,不管別人送來的錢多少,他都來者不拒收下了。

  受賄1400萬 仍幻想當回普通員工

  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其下達的一審判決書上,清晰列明被告人戴曉明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送的現金、購物卡及代付的房租,共計折合人民幣1479.21萬元,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

  他一直對在工投工作的成果“念念不忘”,他對紀檢人員稱,自己常幻想“哪怕做一個工投集團的普通員工,我也會協助新的董事長實現工投集團的發展目標。如果有機會,會彌補管理上的所有漏洞,實現工投集團未來4年60至70億元,或者9年100億元利潤的目標。” 華西都市報記者曹笑

(責編:閆璐、王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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