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十三五規劃印發 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 15%以上【4】
二、節約低碳,推動能源消費革命
堅持節約優先,強化引導和約束機制,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費,提升能源消費清潔化水平,逐步構建節約高效、清潔低碳的社會用能模式。
實施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把能源消費總量和能源消費強度作為經濟社會發展重要約束性指標,建立指標分解落實機制。調整產業結構,綜合運用經濟、法律等手段,切實推進工業、建筑、交通等重點領域節能減排,通過淘汰落后產能、加快傳統產業升級改造和培育新動能,提高能源效率。加強重點行業能效管理,推動重點企業能源管理體系建設,提高用能設備能效水平,嚴格鋼鐵、電解鋁、水泥等高耗能行業產品能耗標准。
開展煤炭消費減量行動。嚴控煤炭消費總量,京津冀魯、長三角和珠三角等區域實施減煤量替代,其他重點區域實施等煤量替代。提升能效環保標准,積極推進鋼鐵、建材、化工等高耗煤行業節能減排改造。全面實施散煤綜合治理,逐步推行天然氣、電力、潔淨型煤及可再生能源等清潔能源替代民用散煤,實施工業燃煤鍋爐和窯爐改造提升工程,散煤治理取得明顯進展。
拓展天然氣消費市場。積極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推動天然氣市場建設,探索建立合理氣、電價格聯動機制,降低天然氣綜合使用成本,擴大天然氣消費規模。穩步推進天然氣接收和儲運設施公平開放,鼓勵大用戶直供。合理布局天然氣銷售網絡和服務設施,以民用、發電、交通和工業等領域為著力點,實施天然氣消費提升行動。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珠三角、東北地區為重點,推進重點城市“煤改氣”工程。加快建設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和天然氣調峰電站。2020 年氣電裝機規模達到 1.1 億千瓦。
實施電能替代工程。積極推進居民生活、工業與農業生產、交通運輸等領域電能替代。推廣電鍋爐、電窯爐、電採暖等新型用能方式,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為重點,加快推進農村採暖電能替代,在新能源富集地區利用低谷富余電實施儲能供暖。提高鐵路電氣化率,適度超前建設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大力發展港口岸電、機場橋電系統,促進交通運輸“以電代油”。到 2020 年電能在終端能源消費中的比重提高到27%以上。
開展成品油質量升級專項行動。2017 年起全面使用國五標准車用汽柴油,抓緊制定發布國六標准車用汽柴油標准,力爭 2019 年全面實施。加快推進普通柴油、船用燃料油質量升級,推廣使用生物質燃料等清潔油品,提高煤制燃料戰略儲備能力。加強車船尾氣排放與淨化設施改造監管,確保油機協同升級。
創新生產生活用能模式。實施工業節能、綠色建筑、綠色交通等清潔節能行動。健全節能標准體系,大力開發、推廣節能高效技術和產品,實現重點用能行業、設備節能標准全覆蓋。推行重點用能行業能效“領跑者”制度和對標達標考核制度。積極創建清潔能源示范省(區、市)、綠色能源示范市(縣)、智慧能源示范鎮(村、島)和綠色園區(工廠),引導居民科學合理用能,推動形成注重節能的生活方式和社會風尚。
專欄 4 能源消費革命重點工程 |
天然氣消費提升行動:擴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加快實施“煤改氣”。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珠三角、東北地區為重點,推進重點城市“煤改氣”工程,增加用氣 450 億立方米,替代燃煤鍋爐 18.9 萬蒸噸。提高天然氣發電利用比重,鼓勵發展天然氣分布式多聯供項目,支持發展燃氣調峰電站,結合熱負荷需求適度發展燃氣熱電聯產項目。擴大交通領域天然氣利用,推廣天然氣公交車、出租車、物流配送車、環衛車、重型卡車和液化天然氣船舶。 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建設“四縱四橫”城際電動汽車快速充電網絡,新增超過 800 座城際快速充電站。新增集中式充換電站超過 1.2 萬座,分散式充電樁超過 480 萬個,滿足全國 500 萬輛電動汽車充換電需求。 節能行動:大力推廣應用高效節能產品和設備,發展高效鍋爐、高效內燃機、高效電機和高效變壓器,推進高耗能通用設備改造,推廣節能電器和綠色照明,不斷提高重點用能設備能效。提高建筑節能標准,加快推進建筑節能改造,推廣供熱計量,完善綠色建筑標准體系,推廣超低能耗建筑。實施工業園區節能改造工程,加強園區能源梯級利用。大力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綠色出行比例。 清潔能源示范省區建設工程:著眼於提高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氣消費比重,控制煤炭消費,提高清潔化用能水平,加快推進浙江清潔能源示范省,寧夏新能源綜合示范區,青海、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區建設,支持四川、海南、西藏等具備條件的省區開展清潔能源示范省建設,支持日喀則等地區發揮資源綜合比較優勢,推進綠色能源示范區建設,在具備資源條件和發展基礎的地區建設一批智慧能源示范城市(鄉鎮、園區、樓宇)。 |
三、多元發展,推動能源供給革命
推動能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五大國家綜合能源基地為重點優化存量,把推動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潔高效開發利用作為能源轉型發展的首要任務,同時大力拓展增量,積極發展非化石能源,加強能源輸配網絡和儲備應急設施建設,加快形成多輪驅動的能源供應體系,著力提高能源供應體系的質量和效率。
著力化解和防范產能過剩。堅持轉型升級和淘汰落后相結合,綜合運用市場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提升存量產能利用效率,從嚴控制新增產能,支持企業開展產能國際合作,推動市場出清,多措並舉促進市場供需平衡。加強市場監測預警,強化政策引導,主動防范風險,促進產業有序健康發展。
——煤炭。嚴格控制審批新建煤礦項目、新增產能技術改造項目和生產能力核增項目,確需新建煤礦的,實行減量置換。運用市場化手段以及安全、環保、技術、質量等標准,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和不符合產業政策的產能,積極引導安全無保障、資源枯竭、賦存條件差、環境污染重、長期虧損的煤礦產能有序退出,推進企業兼並重組,鼓勵煤、電、化等上下游產業一體化經營。實行煤炭產能登記公告制度,嚴格治理違法違規煤礦項目建設,控制超能力生產。“十三五”期間,停緩建一批在建煤礦項目,14 個大型煤炭基地生產能力達到全國的 95%以上。
專欄 5 煤炭發展重點 |
嚴格控制新增產能:神東、陝北、黃隴和新疆基地,在充分利用現有煤炭產能基礎上,結合已規劃電力、現代煤化工項目,根據市場情況合理安排新建煤礦項目﹔蒙東(東北)、寧東、晉北、晉中、晉東和雲貴基地,有序建設接續煤礦,控制煤炭生產規模﹔魯西、冀中、河南和兩淮基地壓縮煤炭生產規模。 加快淘汰落后產能:盡快關閉 13 類落后小煤礦,以及開採范圍與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區域重疊的煤礦。2018 年前淘汰產能小於 30 萬噸/年且發生過重大及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煤礦,產能 15 萬噸/年且發生過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煤礦,以及採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採煤方法、工藝且無法實施技術改造的煤礦。 有序退出過剩產能:開採范圍與依法劃定、需特別保護的相關環境敏感區重疊的煤礦,晉、蒙、陝、寧等地區產能小於 60 萬噸/年的非機械化開採煤礦,冀、遼、吉、黑、蘇、皖、魯、豫、甘、青、新等地區產能小於 30 萬噸/年的非機械化開採煤礦,其他地區產能小於 9 萬噸/年的非機械化開採煤礦有序退出市場。 |
——煤電。優化規劃建設時序,加快淘汰落后產能,促進煤電清潔高效發展。建立煤電規劃建設風險預警機制,加強煤電利用小時數監測和考核,與新上項目規模挂鉤,合理調控建設節奏。“十三五”前兩年暫緩核准電力盈余省份中除民生熱電和扶貧項目之外的新建自用煤電項目,採取有力措施提高存量機組利用率,使全國煤電機組平均利用小時數達到合理水平﹔后三年根據供需形勢,按照國家總量控制要求,合理確定新增煤電規模,有序安排項目開工和投產時序。民生熱電聯產項目以背壓式機組為主。提高煤電能耗、環保等准入標准,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力爭關停 2000 萬千瓦。2020 年煤電裝機規模力爭控制在 11 億千瓦以內。
全面實施燃煤機組超低排放與節能改造,推廣應用清潔高效煤電技術,嚴格執行能效環保標准,強化發電廠污染物排放監測。2020 年煤電機組平均供電煤耗控制在每千瓦時310 克以下,其中新建機組控制在 300 克以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煙塵排放濃度分別不高於每立方米 35 毫克、50毫克、10 毫克。
專欄 6 煤電發展重點 |
優化建設時序:取消一批,緩核一批,緩建一批和停建煤電項目,新增投產規模控制在 2 億千瓦以內。 淘汰落后產能:逐步淘汰不符合環保、能效等要求且不實施改造的 30 萬千瓦以下、運行滿 20 年以上純凝機組、25 年及以上抽凝熱電機組,力爭淘汰落后產能 2000 萬千瓦。 節能減排改造:“十三五”期間完成煤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 4.2 億千瓦,節能改造 3.4 億千瓦。其中:2017 年前總體完成東部 11 省市現役 30 萬千瓦及以上公用煤電機組、10 萬千瓦及以上自備煤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2018 年前基本完成中部 8 省現役 30 萬千瓦及以上煤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2020 年前完成西部 12省區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現役 30 萬千瓦及以上煤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不具備改造條件的機組實現達標排放,對經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由地方政府予以淘汰關停。東部、中部地區現役煤電機組平均供電煤耗力爭在 2017 年、2018 年實現達標,西部地區到 2020 年前達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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