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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沙田、虎门港划定49.3平方公里为“禁燃”区

2014年02月27日14:24    来源:广州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广州沙田、虎门港划定49.3平方公里为“禁燃”区

  沙田镇、虎门港

  本报讯(记者刘满元 通讯员刘继伟)记者从沙田、虎门港获悉,该镇港日前已划定了49.3平方公里的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区域内已建成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应于6月30日前依法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

  镇港环保部门透露,沙田镇、虎门港“禁燃”区总面积为49.3平方公里,包括进港北路以南,太平水道以北,广深沿江高速公路以西,东江南支流以东区域;立沙岛疏港大道以西区域;泥洲岛全岛。

  据了解,“高污染燃料”指原(散)煤、粉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质(树木、秸秆、锯末、稻壳等)等,硫含量大于0.5%、灰分含量大于0.01%的轻柴油、煤油以及硫含量大于30毫克/立方米、灰分含量大于20毫克/立方米的人工煤气,国家认定的其他高污染燃料。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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