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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2015年底前已通气城市应推行居民阶梯气价制度

2014年03月21日10:12    来源:人民网-能源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3月21日电(记者 杜燕飞)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居民阶梯气价政策。

发改委表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能源节约集约使用制度,居民阶梯气价制度是促进节约用气的重要措施。《指导意见》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已通气城市均应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今后凡制定或调整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的城市,要同步建立起阶梯价格制度;已实行阶梯气价的城市,要根据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

(责编:杜燕飞、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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