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周一晚间公告,公司拟以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管理的与西气东输一、二线相关的资产及负债,以及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核算的与西气东输二线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石油东部管道有限公司,并将全部股权挂牌转让。
具体转让价格还未确定
毕马威指,出售的资产总值为816亿元,总负债526亿元,净资产290亿元。若根据内地相关机构评估,估值更高达389亿元,但具体转让价格还未确定。
中石油表示,此次股权转让,有利于促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优化公司资产配置和融资结构,实现产权结构多元化的目的。
记者了解到,石化企业的管道业务是石化企业的核心基础业务,也属于“油气改革”的深水区。2月,中石化宣布销售业务“混制经营”,拉开了2014年“油气改革”的序幕;之后,中国石油董事长多次向媒体透露:该企业计划将包括勘探业务在内的多项业务纳入油气改革的计划中。
广州一家民营燃气企业的高管曾先生告诉记者:“出售”与“混制经营”还有较大的区别。“混制经营”将外来企业的参股权限限制在一定范围内,新参股机构时常失去话语权,对企业经营的控制能力微乎其微。但如果是“出售”,新参股机构——比如民营企业,就具备了绝对经营控制权。
出售资产负债率高达64%
不过,之前两位咨询过中石化“混制经营”的企业负责人也对此表示了担忧。首先,如果是盈利较好的优良资产,中石油为什么拿出来“出售”?中石油上市公司一季度的资产负债率只有45%,与之相比,计划出售资产的负债率高达64%,偏高许多。
再者,“管道”类业务并非独立经营的业务,与石化企业其他业务的关联度非常高。中石油一旦“放权”,接手企业是否会立即失去中石油原有的资源、市场优势。(记者 井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