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报道了车主李先生等人于6月21日驾车从三亚前往万宁,途经东线高速公路陵水192东加油站时遭遇“掺水油”一事,引起广泛关注。昨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前往涉事加油站展开调查,并表示,愿意接受相关部门对该加油站油质的检测。截至昨日下午,另一车主徐先生与加油站尚未就车辆受损一事达成一致。
公司回应:或因管道水迹未排查干净致问题发生
据海南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昨日上午,该公司已指派零售中心、数质量处负责人员前往陵水192东加油站对此事进行调查。经现场调查,陵水192东加油站于6月21日油气回收改造工程结束后恢复进油销售。在对外营业前,工作人员对全部加油机进行出油排空检测,确认无水分和杂质,并于当日上午10时39分开始对外营业。
“顾客投诉的加油机当日共加油34次,但当日仅接到车主李先生的投诉。”该负责人表示,李先生的车是21日加油站油气改造工程结束后的第一辆加油车,共加油300元。“当日上午11时30分许,我们接到李先生的投诉,对方要求加油站站长一同前往距加油站300米远的抛锚现场查看油箱内油品掺水问题。”
“抛锚现场确有部分水迹,但工作人员营业前已按规定进行排空检测,确定油品并未掺水。当时加油站方面曾提出让李先生前往加油站一同查看油品样品,但遭到拒绝。”该负责人表示,事发当日,车主表示经过4S店维修人员检测,确认为油质问题,并提出3500元的赔偿要求。
“因当时车主情绪较为激动,加油站方面考虑到该车是油气改造工程结束后的第一辆加油车,有可能是排空作业后加油机管道内的水迹并未完全排查干净,加油过程中会随油品进入油箱,造成该结果。综合考虑后,加油站方面表示愿意赔偿3500元相关费用,但该决定并不代表加油站油质有问题。”该负责人称,21日中午12时,工作人员再次进行了油枪校验和质量检测,结果为油品并未掺水。
“23日,车主徐先生反映他的车于21日在该加油站加油,22日下午出现故障,4S店工作人员检测为油品掺水所致,对方要求加油站赔偿3万元,并保证该车3年内出现问题由加油站负责。”该负责人表示,由于间隔时间较久,尚无法确定是否油质的问题,故未同意车主要求。
部门说法:全项检测只能通过国家油品检测机构
据省质量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针对车主反映的情况,可通过第三方检测部门对油质进行检测。目前,我省检测油质的部门仅有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但因设备问题,尚无法对油质问题进行全项检测,只能检测部分项目;如要进行全项检测,只能通过国家油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我们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测,如车主怀疑油质存在问题,可请相关部门进行检测,一切以第三方检测结果为准。”海南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赔偿车主李先生3500元是出于综合考虑做出的决定,但针对徐先生提出的要求,公司无法认同。目前,加油站方面仍在与徐先生进行协商,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业内说法
据汽车4S店维修人员董师傅介绍,“掺水油”会对汽车的汽油泵、汽油滤清器、燃油喷嘴、气缸内壁造成影响,从而导致车辆出现无法启动、无故熄火、发动机平稳性较差等故障。“正常汽油为淡黄色,清澈透明,味道浓烈但并不刺鼻,而掺水油或劣质油则较为浑浊,且味道较为刺鼻。”
“如果加了掺水汽油并出现熄火及无法启动的情况,建议车主对车辆油箱、燃油管路进行清洗,并更换汽油滤清器、机油,检查汽油泵、燃油喷嘴、气缸以及排气氧传感器的情况,必要时要更换损坏部件。”董师傅说,由于水比汽油重,因此,“掺水油”中的水分会沉积在油箱的底部,当掺水量不大时,水分到达不了油泵入口,不会被加压输送到发动机的汽油喷嘴,不会影响发动机运转;但如果油箱底部的水分水位高于油泵入口位置,水分会被输送到燃油管路,从而导致车辆的损坏。(记者 徐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