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三门峡12月15日消息(记者肖源)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法院生效判决无法得到及时有效执行,这或许不新鲜。但法院发现有人转移等待强制执行的财产,却不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申请执行人利益受损,这恐怕并不多见。而在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发生了这样的怪事。
几年前,河南建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三门峡鼎盛铝业有限公司因施工合同发生纠纷。最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河南建总公司胜诉。三门峡中院依法查封了鼎盛铝业的两万吨铝矿石。然而查封后5天,就有人开始转移被法院依法查封的东西,直至全部转移完毕,法院也没能有效阻止。
法院查封物被转移 法官现场查看未能有效阻止
有生效判决,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是,经过6年多次审判,河南建总与鼎盛铝业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却结实地卡在了执行环节。
河南建总项目部负责人任水旺说,就在查封5天后,就有人开始转移那两万吨铝矿石:
任水旺:2013年12月2日查封以后到2013年的12月7日,我们发现鼎盛铝业有限公司向厂区外转移查封物,一直到2013年12月23日全部转移完毕,转移过程长达16天。
任水旺说,在这16天里,公司曾多次向三门峡中院汇报此事。期间,三门峡中院也曾派出三名法官前往现场察看:
任水旺:2013年12月9日,他们去了三位法官,但是去之后没有得到有效制止,具体咋说的我们没有在他面前,只是我们从后面的法官追记上看到了他们说制止了,对方不听,回来向领导反映了。
任水旺提供的一份2013年12月10号的法官追记中,有这样的表述:“用封条封住的配电房门外,破碎设备已经运转,正在加工矿石,有大车和几台小三轮车在往外运矿石,配电房门上封条被撕掉。”追记后面,有徐克伦、王明忠的签名。
曾前往现场查看的法官徐克伦,与当地媒体记者交谈时,对这份法官追记的真实性,并不否认:
徐克伦:我去了,去了人家在拉着(矿石)了。我说人家也不听,我说查封的那个不能那样,人家说,我们李经理交待这事,不能耽误,我说你们最好停下,人家不听我的,我就回来了,回来就给安庭长汇报,人家安庭长给领导咋请示,我就不清楚了。
徐克伦所说的安庭长,是当时负责此案执行的安春才。而安春才在与当地记者交谈时却表示,得找案件具体承办人:
安春才:这个案件一个是不归我管了,真要反映情况的话,你给承办人反映,承办人给我说,我给领导汇报,咱按程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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