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水利建设质量管理工作面临考验。
11月3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质量发展纲要 (2011-2020年)》和《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精神,配合国务院对省级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进行考核,水利部印发《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明确,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对象为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考核年度。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考核分为A、B、C、D四个等级,D级为59分及以下。
值得注意的是,对考核结果为A级的,在项目和资金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对考核结果为D级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向水利部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水利部在评优、项目和资金安排等方面适度收紧或暂停。
考核内容包括水利建设质量工作总体考核和水利建设质量工作项目考核两部分,《考核办法》分别明确了两部分内容的考核要点。其中,水利建设质量工作总体考核要点包括:质量目标、质量措施、否决项三大类,在否决项中特别提出,发生重(特)大质量事故的,考核等次一律为D级。
水利建设质量工作项目考核要点包括:项目法人质量管理、勘察设计质量保证、施工质量保证、监理质量控制、质量检验评定、工程验收、质量事故应急处置、质量监督管理等。
水利部称,考核工作分为五个步骤:一是水利部根据考核要点和年度质量工作进展每年年初发布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二是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上年度质量工作情况自评;三是考核工作组实地核查,对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建设质量工作总体情况进行考核,并选取4个在建项目进行重点抽查;四是考核工作组提出考核等级,形成综合考核评价报告;五是审定考核结果。
一位水利部专家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年来,水安全问题受到高度重视,水利领域的投资规模在快速增加,尤其是水利工程建设步伐明显加快。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记者,在现有的水利项目中,在上世纪90年代末建立的占有很大的一部分,在设计、施工和管理等环节都可能存在问题。后来兴建的一些水利项目虽然在质量上较上世纪要好,但是,也可能存在一些材料不合格等相关问题。每经记者 李彪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