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正在进行海外债务重组的赛维LDK最新发布了一份公告。
根据公告,日前(11月21日)美国破产法院达成一项批准法令,批准了赛维LDK三家美国子公司——LDK Solar Systems,Inc.、LDK Solar USA,Inc.及LDK Solar Tech USA,Inc.自愿呈请的重组预定计划(依据美国破产法第11章进行重组)。
与此同时,美国破产法院还根据美国破产法第15章达成一项认可法令,认可赛维LDK在开曼群岛大法院的临时清盘进程为美国境外的主要进程,以及达成另外一项实施法令:认可并授予充分的效力在美国辖区内实施赛维LDK的开曼群岛安排计划。
“这意味着,赛维LDK海外债务重组的全部法律程序已经结束。”接受《证券日报》独家采访的赛维LDK临时董事长、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佟兴雪进一步向记者解释道,“如此一来,赛维LDK海外债务重组便只剩下执行与债权人达成的债务重组支持协议,而这一工作将在下个月(12月份)全部完成”。
历时一年海外债务重组
今年2月份,为化解海外债务问题,赛维LDK在其注册地开曼通过“临时清盘”的方式发起海外债务重组,重组过程涉及赛维在开曼、中国香港及美国三地的公司,重组的债务金额超过7亿美元。
这7亿美元的主要构成为:赛维LDK曾于新加坡发行的17亿元高收益债券(优先票据),及赛维LDK硅料(赛维LDK注册于开曼,经营多晶硅业务的子公司)的一笔2.4亿美元股权融资(优先股)。
事实上,早在去年9月份,欲化解海外债务危机的赛维LDK便陆续与上文提及的2.4亿美元优先股投资人、17亿元高收益债券投资人等展开协商,希望他们能够在对公司发展抱有信心的基础上,与赛维LDK签署“重组支持协议”。
这份“债务重组支持协议”为相关债权人提供的解决方案,大致可归纳为现金赎回与债转股两种。
其中,现金赎回是指,赛维LDK以每1美元债权作价0.2美元的价格,回收债券;而债转股是指,8.736%的债务将由赛维LDK普通股按每股1.586美元的价格来偿付(股权受锁定禁售限制),剩余的91.264%的债务则由赛维LDK发行的可转债来偿付。
与之类似,针对优先股股东的“重组方案”显示, 自2013年6月3日起,所有优先股计提的内部收益率将被免去;其中8.736%的优先股将以公司股票支付,并受锁定禁售限制, 91.264%的优先股将通过再融资交换成公司的可转债来支付。
今年3月28日,赛维LDK新闻发言人彭少敏曾向《证券日报》记者透露,彼时“公司与超过60%的优先票据持有人、79%的优先股持有人以及大多数股东签订‘重组支持协议’”。而这些协议从今年4月5日起,便正式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获得了绝大多数债权人的“重组支持协议”后,开曼法院和中国香港法院分别于今年11月7日和11月17日通过了赛维LDK的海外重组计划(分别为“开曼群岛安排计划”、“中国香港安排计划”)。
通过美国破产法院最后一关
继重组计划获得开曼、我国香港的法院批准后,11月21日,美国破产法院又批准了赛维在美国的三家子公司的重组计划。
佟兴雪就赛维LDK11月24日的公告向记者解释,“美国破产法院的裁决,依照了开曼群岛大法院及香港高等法院的有利裁决,这对于我们与债权人执行法律文件,完成我们海外债务的国际重组是非常必要的。法院批准了我们对超过7亿美元的海外债务进行重组”。
彭少敏介绍,“美国破产法院认可了开曼法院批准的赛维LDK海外债务重组方案,并将授权在美国实施该计划。这标志着历时近一年的赛维海外债务重组已经走完全部海外法律程序,进入协议执行实质操作阶段。此次美国破产法院通过重组计划后,赛维LDK将与各债权人按照重组计划完成债务重组”。
“海外债务重组的完成给赛维LDK加快生产经营发展,创造了一个更广阔的空间。赛维LDK将珍惜这一机遇,进一步加强技术创新、市场拓展。把公司做好、做强。”彭少敏表示。(记者 于 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