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月9日電(記者陳煒偉)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新聞發言人黃毅9日說,2013年中央企業發生的事故比較多,暴露的問題也比較多。
黃毅當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說,一是一些中央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對隱患的排查治理有的不認真,特別是總部對於下屬企業的安全監管還存在漏洞。二是一些中央企業因為層級比較多,在工程項目的承包上層層轉包,最后使一些不具備資質的隊伍、單位承攬工程項目,有些事故就發生在這些單位。三是一些中央企業對內部發生的事故查處力度不夠,甚至失之於寬、失之於軟,教訓沒有深刻地汲取,所以事故反復發生。四是一些地方政府對當地的中央企業屬地監管不到位。 他表示,針對這些問題,今年安全監管總局將與國資委一起進一步研究制定關於加強中央企業安全監管的具體辦法。首先要明確國家資產管理部門安全監管的職責,真正做到管資產必須管安全﹔二是要創新中央企業安全監管的模式,最好能夠實行安全監管派駐體制,從而加強對下屬企業的安全監管﹔三是要進一步強化地方政府對所在中央企業的屬地監管,要敢於監管,理直氣壯地監管。通過多種措施,中央企業安全生產的狀況會得到明顯的改善,中央企業會成為我國安全生產的標杆和龍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