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連下調兩次之后,從本月起廣州車用液化石油氣一下子漲了2角6來到了4.93元/升,已經超過了去年10月4.82元/升的價格。不過由於本次價格波動幅度尚不足以影響與氣價緊密相關的出租車價格,氣價上漲的壓力將由出租車運營者承擔。
根據廣州市物價局給聯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廣州一汽巴士能源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的通知,自2014年1月11日零時起,車用液化石油氣零售價格最高限價為4.93元/升。據記者了解,去年廣州的車用液化石油氣零售最高限價曾經從4.80元/升一路升至5.16元/升,然后又接連幾次下降,到去年12月11日,車用液化石油氣價格降到了4.67元/升的近期最低點。本次調價后,廣州的車用液化石油氣零售價格一下子上漲了兩角六,超過了去年10月的價格(4.82元/升)。
據介紹,車用液化石油氣零售價格調整是物價部門根據原材料成本核定的。廣州的車用液化石油氣用戶主要是公交車和出租車。根據記者初步計算,根據漲價后的價格,廣州每輛出租車相比之前大約需要增加300元的燃料成本。
根據廣州市2011年10月通過的出租車氣運價聯動新機制,廣州出租車10元起步價對應的LPG售價區間為每升4.39元~5.22元,以后氣價每浮動0.83元,出租車起步價則相應上調或下調1元。而且車用LPG價格必須連續6個月平均價超過5.22元或低於4.39元才有可能調整起步價。由於本次漲價幅度尚未達到漲價區間,廣州出租車起步價暫時不會作出調整。(記者/劉懷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