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部網站12日消息,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發布對大型水電企業實行增值稅優惠政策。
通知稱,裝機容量超過100萬千瓦的水力發電站(含抽水蓄能電站)銷售自產電力產品,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8%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12%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中國水力發電工程學會副秘書長張博庭接受中國証券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增值稅優惠政策的出台,將給國內大型水電企業帶來利好。
大型水電企業迎利好
財政部表示,這一政策是為了支持水電行業發展,統一和規范大型水電企業增值稅政策所作出的優惠。
財政部稱,此次增值稅優惠中所稱的裝機容量,是指單站發電機組額定裝機容量的總和。該額定裝機容量包括項目核准(審批)機關依權限核准(審批)的水力發電站總裝機容量(含分期建設和擴機),以及后續因技術改造升級等原因經批准增加的裝機容量。
張博庭稱,目前大型水電企業僅有三峽電站、葛洲壩電站、小浪底、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享有超過8%即征即退優惠政策,大部分水電企業是按17%征收增值稅。政策出台將給大型水電企業帶來利好。不過2016年后退稅額度提高到12%,對過去已享有8%既征即退優惠政策的企業則會有一定不利影響。
業內人士指出,因水電企業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較少,水電企業增值稅實際稅負一直較高,我國一些並網發電的水電企業增值稅實際稅負均在15%以上。在相同稅率下,火電的實際稅收負擔率僅為6%-8%。“作為國家推廣的清潔能源,水電稅收優惠政策已經呼吁了好幾年。”張博庭說。
水電企業一季度利潤或超預期
分析人士指出,國投電力、川投能源等大型水電開發企業將率先受益於該政策。
國投電力2013年上半年已投產控股裝機1840.3萬千瓦、權益裝機1214.95萬千瓦,其中水電892萬千瓦,佔比48.5%;公司持股52%的雅礱江水電擁有雅礱江流域的完整開發權,雅礱江流域總裝機約3000萬千瓦,2013年12月22日已投產裝機1050萬千瓦。
川投能源以水電為核心主業,目前水電資產及利潤貢獻在公司總資產和利潤總額中已佔98%以上。公司2013年9月總裝機1496萬千瓦,權益裝機520萬千瓦。公司持有雅礱江水電48%的股份,持股10%的國電大渡河開發建設大渡河流域22座電站,總裝機約1800萬千瓦。公司權益裝機容量在2013-2015年進入快速增長期。
同時,水電企業第一季度的利潤或超預期。上海証券研報稱,長江電力等水電骨干企業由於2013年豐水期來水偏少,造成業績小幅下降。進入2014年第一季度的枯水期,長江電力抓住上網電價的高峰期,加大了水電發電力度,爭取在第一季度以更大比例完成全年業績目標。有些大型水電企業的部分銷售收入也將在2014年第一季度獲得確認。(實習記者 歐陽春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