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專家:
本來是民俗 太多是炫富
中山大學民俗專家葉春生昨天表示,整個嶺南地區都有在新娘出嫁時送給新娘一些黃金首飾作為嫁妝的習俗,這種習俗經過幾千年的傳承,已經成了當地一種民俗。黃金一直以來被視為財富的象征,女方家長送給女兒一些黃金首飾作為嫁妝,也帶著美好的祝福,寓意女方今后生活富足、衣食無憂,嫁到男方之后不會吃苦。同時,女方家長送給女兒的黃金首飾通常作為女方的“私房錢”,不作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一旦女方嫁到男方遇到什麼困難或變故,可以拿這些金銀首飾來“救急”。並且,金閃閃的首飾在婚禮現場也能增加喜慶的氛圍。
並且,廣東人經商觀念強烈。除了傳給子女等感情因素之外,不少人送女兒黃金首飾,也是為了保值、升值,因為黃金有收藏價值。
葉春生同時表示,新娘的父母和親屬送大批黃金首飾給女方做嫁妝,也是女方家族為了炫富,體現出女方的高貴和貴氣。“說到底,還是為了講排場,講面子,讓女方嫁到男方后在家裡有地位,不會被男方家庭瞧不起。”因此,有的家長很早就開始為女兒積攢結婚時陪嫁的黃金飾品。女方的很多親戚也會送一些黃金首飾給女方,以示祝福。
但他很少有聽說女方家長送10斤黃金給女兒的。而這種炫富是不值得提倡的。“還是要量力而行,合適就好,送得太多反而顯得俗氣,像暴發戶。”文/記者肖歡歡
上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