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工與礦難
“礦難”真相
李子華被發現死於礦井下以后,礦方讓工友通知他的親屬來處理后事,包括賠償等事宜。但事實上,李子華的母親、姐姐等親人,自始至終,都沒接到礦方或其工友的通知。因為死者的名字,早已被人替換成“羅時永”。
一切都似乎天衣無縫,死者親屬和礦方談判、索賠,提出索賠金額100萬元。但在和死者親屬談判過程中,礦方還是發現事有蹊蹺,並開始懷疑死者是否真的因礦難而死。鐵礦的負責人,最終選擇了報警。
涉縣公安局介入后發現,死者家屬的表現有些異常:一是死者家屬並不關心死者的死因。到場的,包括死者妻子、岳母、小姨等,但他們都沒過多詢問死者的死因。二是家屬表情漠然。死者妻子盡管對死者的體貌特征十分熟悉,如身上幾顆黑痣、幾處傷疤,說得頭頭是道,但沒有失去至親的悲傷與無助感。三是家屬索賠金額讓步很大,幾近反常。蹊蹺的是,民警到訪后,受害者家屬索賠金額從100萬元,陡降到20萬元。家屬表現出隻想草率了事,迫切想拿錢走人的情緒。四是與死者同班的工人,在沒向礦方請假的情況下,突然失蹤。
| 上一頁 | 下一頁 |

分享到人人
分享到QQ空間











恭喜你,發表成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