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1月19日消息(記者劉祎辰)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天然氣價格改革又有了新進展,國家發展改革委昨天發出通知,決定從11月20日,也就是后天開始,將非居民天然氣的最高門站價格每立方千米降低700元,這個下降幅度大概佔到原價格的三分之一。這將大大減輕下游工業的發電、供熱和商業用氣的成本負擔。
剛剛提到的天然氣門站價格,指的是“天然氣供應商和下游購買方在天然氣所有權交接點的價格。”除了降低非居民天然氣門站價,發改委還表示,降低后的門站價將作為基准,供需雙方可以在此基礎上,在下浮不限、上浮20%的范圍內,協商確定具體的門站價格。這也留給供需雙方更多自主協商的空間。這種機制的建立,被業內專家視為天然氣價格放開路上的重要一步。究竟,非居民天然氣門站價下調將影響哪些行業?浮動機制的建立又意味著什麼?
今年4月,國家按計劃實現天然氣存量氣和增量氣價格並軌,理順了非居民用氣價格。近來,國際國內天然氣市場供需和價格形式變化,國內頁岩氣等非常規天然氣逐步實現市場定價等因素,可以說天然氣價格改革正在穩步推進。
但自2012年施行市場淨回值法以來,天然氣價格連續上漲,與國際大宗商品價格連續下跌的趨勢背道而馳,中國能源研究會副理事長,能源經濟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周大地表示,此次調價將為后續改革奠定基礎。這次可以說也是進一步把天然氣放到市場,自己決定,也可能是最大的一次挑戰。根據國際天然氣價格變化,是希望為以后的市場定價提供一個更接近國際市場價格水平的平台,在這個平台的基礎上,再去浮動。
這次改革的核心內容,一是降低非居民用氣門站價格,非居民用氣最高門站價格每千立方米降低700元﹔二是提高價格的市場化程度。降低后的門站價格將作為基准門站價格管理,也就是說供需雙方可在下浮不限,上浮20%的范圍內協商價格。考慮到當前國際能源價格低位運行,國內供應總體寬鬆,一年內暫不實行上浮政策。
周大地表示,本輪調價將對供需雙方都產生較大影響,這次調價幅度很大,大約是原來的1/3左右,對供需雙方影響很大。比如很多鍋爐要“以氣代煤”,成本變化很大。這次調價后,主要壓力是生產方和供應方,天然氣使用市場要擴張,這次有利於消費增長,但供應項目投資是壓力。
中國經濟交流中心副研究員景春梅表示,當前經濟下行壓力較大,降低非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將減輕下游用氣企業負擔。她算了這樣一筆賬,現在國家直接定價的天然氣是600億(立方米),按7毛錢算可以直接減負430億。還有一部分(氣)是市場定價,如果算上政府直接定價對市場定價的帶動作用,對下游企業總減負可達1000億,是下游發電、供熱、車用天然氣、玻璃陶瓷等天然氣工業都是大利好。
此前,國務院《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明確,到2017年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價格基本放開﹔2020年要完全放開,由市場配置資源。
周大地表示,此次改革讓天然氣門站價格浮動起來,是放開價格的重要一步,第一把基准價降下來了,第二把浮動機制建立起來了,以后市場的定價是要建立起一個市場定價的機制,可談、可選擇。
今年7月1日,發改委推動建設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明確要求非居民用氣加快進入該交易平台,3年內全面實現價格的公開透明交易。而此次,發改委則進一步明確,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要定期向社會發布交易信息,盡早形成公允的天然氣市場價格。
國家發改委宏觀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姜潤宇表示,價格體系和比價關系合理是放開價格的基礎,否則一旦放開價格波動會非常大,對產業鏈和下游市場形成巨大沖擊。所以,這次要把握好力度,推進機制改革,建立基准價格,對下游不同用戶採用不同價格。
目前,國家發改委已要求各地區保障市場供應銜接﹔及時疏導、合理安排天然氣銷售價格﹔同時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對變相增設環節、強制服務等方式串通提高天然氣價格的行為,要依法嚴厲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