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苏诗钰
国务院办公厅11月19日发布《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明确指出要健全能源法律法规。加快推动能源法制定和电力法、煤炭法修订工作。积极推进海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核电管理、能源储备等行政法规制定或修订工作。
国家能源局总监谭荣尧曾表示,能源立法对现在的能源行业十分重要。要立法先行,点面结合,探索监管新手段、新方法,提高能源监管能力和水平。从能源法制建设、能源发展规划、能源发展转型等方面,努力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战略部署。
随着重工业不断扩大与发展,能源发展与人类生活变得更加密不可分。同时,错综复杂的能源进出口问题、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问题、降低能源消耗等问题,促使能源法律建设迫在眉睫。
中国能源法研究会指出,能源法研究需求巨大。目前的研究深度和广度不够,随着能源革命和能源发展,必要性愈发突出。
老旧的能源法、电力法、煤炭法很难适用于现在的能源行业,法律法规的建设与完善应加快脚步。
能源法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叶荣泗表示,推进能源革命,需要良法良制做保障,必须建立健全有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法律法规体系。近几年来,能源法立法受阻、能源法制体系建设明显滞后、能源法律法规修改遇到很多困境,但法律的修改必须顺应能源革命历史大潮,法律的探索和提出必须适应能源消费革命、能源供应革命、能源技术革命、能源体制革命和加强能源国际合作的能源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