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全国第一个宪法日。今年“12? 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发展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霸州供电公司法制管理负责部门的张震主任对法制宣传相关人员进行了动员与部署,强调了做好今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重要性,安排各相关科室抽调骨干人员,专门、专题、专项,明确责任和分工,调动霸州公司相关科室参与法制宣传的积极性,确保了法制宣传的有效开展。
4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霸州供电公司由办公室带队,安全监察质量部、客户服务中心和办公室的部分职工共7人组成宣传队在霸州市建设路和益津路交叉十字路口的东南角设置宣传点,悬挂“国网霸州市供电公司12.4法制宣传站”横幅,佩戴“霸州供电 你用电我用心”的绶带,摆放整齐关于电力法规、反窃电、现行电价、安全用电、电力设施保护等方面的宣传资料,集中展开宣传活动。
在本次活动中,霸州供电公司紧紧围绕今年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结合供电企业的社会服务职能,以《电力法》为中心,以与之配套的重要行政法规为主干,以部门规章为重要组成部分,以其他法律中的涉电条款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几个涉电司法解释为重要补充进行大力宣传,并现场解答市民的涉电法律咨询,同时倡导市民科学、合理、节约用电。霸州供电公司此次的法律宣传活动,注重贴近群众生活,宣传电力法规,真心与群众沟通,关注民生,服务群众,在服务群众中溶入法制宣传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据不完全统计,本次宣传活动共散发各类宣传资料6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近100人次。通过宣传,营造了浓厚的法制氛围,群众“知法用电”的受教育面扩大,市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依法治国、依法维权、依法用电”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由于准备充分,工作细致,霸州供电公司“12?4”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显著效果。不少市民纷纷表示,通过霸州供电公司此次的法制咨询和宣传,澄清了大众对于电力与法律的模糊认识,增强了依法用电、守法用法的信心和决心,市政府领导也对霸州公司给予了感谢和高度评价。(霸州供电公司 张震 杨洁 姜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