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戰略同盟且同居北美市場,加拿大必須跟美國步調一致
根據計劃,今天(12月11日)是美國商務部公布對華光伏二次“雙反”最終裁決的日子。而在臨近12月11日的一段時間內,人們並未看到有關終裁的任何官方信息,甚至是在曾被寄望化解矛盾的APEC峰會上,這一話題都沒被提起。
業界據此判斷,中國光伏在美國市場的窘境恐難扭轉。市場曾悲觀預測,倘若美國對華光伏二次“雙反”落定,其將禍及中國光伏逾30億美元的出口額。
而屋漏偏逢連夜雨,在美國“雙反”終裁發布的前夜(12月5日),加拿大邊境服務署正式啟動了對原產於或自中國進口的太陽能光伏產品的反傾銷、反補貼調查。
一位熟悉北美市場的業界人士就此向《証券日報》記者表示,“這其實是連鎖反應。加拿大對中國光伏‘開刀’並不出人意料”。原因大致有二,首先,作為戰略同盟且同居北美市場,加拿大必須跟美國步調一致﹔其次,加拿大光伏產業的確已從最輝煌時的近百家企業,衰敗到了如今的十余家。而北美市場預期並未縮減,排擠中國光伏,則市場空缺將主要由加拿大、美國以及歐洲光伏產業補足。
爭取二次“雙反”和解動力不足
正如相關媒體報道,如今中國光伏業界面對加拿大“雙反”、美國二次“雙反”已不如當初那般“亢奮”。但這絕不意味著加拿大、美國市場對中國光伏不重要。
“中國光伏現階段的確可以通過國內及其它新興市場,彌補歐美市場的損失。但長期來看,歐美國家光伏市場具有高成長性,是丟不得的市場。”某光伏企業高層向《証券日報》記者表示,“除此以外,業界漠視接踵而來的‘雙反’,尤其是影響最為惡劣的美國二次‘雙反’還有一個原因:即便通過努力化解了二次‘雙反’,也無法挽回一次‘雙反’時已定的敗局”。
美國於2012年10月11日公布的一次對華光伏“雙反”終裁結果顯示, 凡出口到美國的中國光伏產品必須繳納18.32%-249.96%的反傾銷關稅,以及繳納14.78%-15.97%的反補貼關稅。
不過,在此前后,中國光伏以“曲線救國”的方式,合理地規避了關稅。企業們紛紛以中國台灣生產的光伏電池,在國內組裝成組件,再銷往美國。
為了徹底堵死中國光伏的“曲線救國”道路,2014年1月23日,美國商務部決定對中國輸美光伏產品發起二次反傾銷、反補貼調查。與第一次有所不同,此番調查對象除了中國大陸外,還有中國台灣。
今年6月份和7月份,美國商務部分別宣布初步認定中國大陸和中國台灣出口到美國的晶體硅光伏產品存在補貼和傾銷行為,初步裁定對中國進口太陽能面板征收26.89%至35.21%的反補貼稅,以及中國大陸產品的傾銷幅度為26.33%至165.04%,中國台灣產品的傾銷幅度為27.59%至44.18%。
“雖然在一次‘雙反’后,中國光伏採取採購我國台灣電池的方式規避了關稅,甚至在美國市場贏得了更多的佔有率,但這也極度壓榨了中國光伏的利潤。而盡管二次‘雙反’的打擊是毀滅性的,將其扭轉,結果也不會比一次‘雙反’更好。”上述企業高層向記者表示,“由此,業界,尤其是制造端下游企業喪失了爭取和解的動力”。
中國光伏在手談判籌碼喪失效力
以中歐光伏爭端為鑒,得來最終的“和解”,絕不是各自禮讓的結果。而是因為談判籌碼的分量足夠。而就美國二次“雙反”,中國光伏手上本來也有一張牌。
2014年1月20日,經過翔實的調查,我國商務部實施了“對美國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征收53.3%-57%反傾銷稅”的貿易救濟措施﹔此后又於8月14日暫停了太陽能級多晶硅加工貿易進口業務申請受理(“58號文”,相當於暫時禁止了以加工貿易方式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
根據“58號文”,之所以會暫時禁止以加工貿易方式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原因是我國“2014年1月20日對自美國和韓國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和2014年5月1日對自歐盟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採取貿易救濟措施后,我國加工貿易項下多晶硅進口出現了激增”。
業界普遍認為,“58號文”是一補救舉措。如此一來,“對美國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征收53.3%-57%反傾銷稅”的貿易救濟措施才能真正產生威懾力,通過給美國多晶硅“巨頭”施加壓力,從而迫使其游說政府和業界,在美國對華光伏二次“雙反”中讓步。
奈何,“58號文”發布后的兩周內(8月14日-8月29日),基層部門突擊審批了逾10萬噸多晶硅加工貿易進口申請。而本可作為與美國就二次“雙反”進行談判的這張牌,隨之喪失了效力。
對於未來,Solarbuzz分析師廉銳博士向《証券日報》記者表示,“加拿大政策面素來就有保護本土產業的作風。此前其曾要求本土產品必須在本國生產的光伏組件中佔有一定比例。此后,曾有相關方將之告上WTO,加拿大最終被要求改正。而今,加國又通過‘雙反’變相保護本土產業。不過,考慮市場規模,加拿大雙反對中國光伏不會產生太大的影響,但相比之下,美國二次雙反的影響則將非常劇烈”。(記者 於 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