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經濟增長放緩、企業用工成本上升且利潤空間縮小
據《經濟參考報》記者統計,截至目前,全國共有23個省份公布了2014年企業工資指導線,其中基准線平均在12%左右,這一水平相比去年有明顯下降。
據悉,企業工資指導線由基准線、上線(又稱為預警線)和下線構成。它是政府根據當年經濟發展調控目標,向企業發布的年度工資增長水平的建議。指導線並不具有強制約束力,但可作為企業與職工開展工資集體協商以及企業自身合理確定工資增長水平的參考依據。
在已發布工資指導線的23個省份中,河南和新疆的基准線最高,均為15%。基准線最低的廣東省為9%,比去年的10.5%下降1.5個百分點,是目前唯一基准線低於10%的地區。
值得注意的是,寧夏、山東、山西、新疆、廣西等地工資指導線比上一年度均有所下調。如寧夏工資增長基准線由2013年的15%降至今年的13%,廣西由13%降至12%。23個省份的基准線平均值也因此降至12%左右。回顧2013年,全國有17個地區制定了工資指導線,基准線普遍在14%左右。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研究所所長劉學民認為,各地政府在制定工資指導線時主要依據經濟增長、勞動生產率、物價上漲等因素,同時也綜合考慮失業、勞動力市場價格、人工成本等相關因素。2014年多地均下調工資指導線,反映了宏觀經濟下行壓力較大,各地普遍出現經濟增長放緩、企業用工成本上升且利潤空間縮小的現實情況。
同時,工資指導線能夠引導勞動者對工資增長形成一個正確的、合理的心理預期,並對工資集體協商提供借鑒。“工資指導線可以作為工資集體協商中勞資雙方協商的重要參考依據,”專家認為,合理確定的工資增長幅度指導線,有助於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制度。
按照相關規定,工資集體協商的內容應包括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准和分配形式,年度和月平均工資水平,福利和調整幅度及調整辦法,津貼、補貼標准和獎金等分配辦法,加班加點工資基數標准,工資支付辦法和時間等事項。
《經濟參考報》記者梳理發現,青海、福建、山西等省份近日均出台了促進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規劃或實施意見,加速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擴面工作。
根據青海省規劃,各行各業將在上級工會的帶動下,由工會代表職工向企業行政方發出工資談判要約,就工資增長、建立工資增長機制、健全分配制度等進行協商。各級工會每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工資集體協商“百日要約行動”、“春季要約行動”、“集體協商要約活動月”、“要約行動季”等活動。要完善要約相關制度,積極指導基層工會代表職工依法主動行使要約權,基層工會提出要約有困難的,上級工會要給予幫助和指導,必要時可依法代替基層工會行使要約權。
山西省要求,全省建立工會且生產經營正常企業實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覆蓋面將達90%。其中,生產經營正常的規模以上企業、世界500強在晉投資企業將實現全覆蓋,各類小微型企業及行業協會、商會聯系的企業覆蓋率將達到90%以上。
“企業在2014年工資分配中,一方面需充分考慮經濟下行和企業成本上升兩方面的壓力﹔另一方面,不能脫離宏觀經濟形勢和企業生產經營現狀盲目要求增加工資。”劉學民認為,對於經營虧損、職工工資發放出現困難的企業,經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工資可以零增長或負增長,但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准。
專家認為,工資集體協商應在當地政府發布的工資指導線及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基礎上,因地制宜確定協商內容,對生產經營正常和效益較好的行業、企業,確定一個相對合理的工資增長幅度。工資協商應參考的因素包括工資指導線,地區、行業的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和人工成本水平,上年度本企業職工工資總額和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地區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等。
(經濟參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