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
发改委出台成品油定价新机制:10个工作日一调 取消4%调价幅度限制
3月27日,国家发改委出台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完善方案,将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取消4%的调价幅度限制,调整挂靠油种。一是将成品油调价周期由现行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同时将计价办法由原来的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改为10个工作日的平均价格。二是取消了国际市场油价波动4%才能调价的幅度限制。三是根据国内原油进口结构变化,适当调整了挂靠油种。【详细】
国务院常务会议2月6日决定加快油品质量升级。会议指出,随着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汽车尾气排放对大气污染的影响日益增加。为加快油品质量升级,决定在已发布第四阶段车用汽油标准(硫含量不大于50ppm)的基础上,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尽快发布第四阶段车用柴油标准(硫含量不大于50ppm),过渡期至2014年底;2013年6月底前发布第五阶段车用柴油标准(硫含量不大于10ppm),2013年底前发布第五阶段车用汽油标准(硫含量不大于10ppm),过渡期均至2017年底。【详细】
发改委近日印发通知,要求自9月底开始用两个月时间,对全国范围内所有石油加工企业的基本情况、装置能力、生产情况、技术经济和环保指标等内容进行普查,这也被业内解读成为是在为向地炼开放原油进口资质做一定准备。【详细】
上一页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