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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资源价改这一年 “价改”等于“价涨”吗【4】

2014年01月01日08:01    来源:人民网-能源频道    手机看新闻

电力:

发改委简化电价分类推进资源价改

国家发展改革委6月6日发布消息称,决定逐步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将现行主要依据行业、用途分类,逐步调整为按用电负荷特性为主分类。把现行居民生活、非居民照明、商业、非工业、普通工业、大工业、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等8大类销售电价,逐步归并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3个用电类别,每个类别再按用电负荷特性进行分档。【详细】

发改委核定全国核电标杆电价为每千瓦时0.43元

为促进核电健康发展,合理引导核电投资,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部署完善核电上网电价机制。通知规定,将现行核电上网电价由个别定价改为对新建核电机组实行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并核定全国核电标杆电价为每千瓦时0.43元。【详细】

发改委:分布式光伏上网电价补贴每千瓦时0.42元

通知明确,对光伏电站实行分区域的标杆上网电价政策。根据各地太阳能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将全国分为三类资源区,分别执行每千瓦时0.9元、0.95元、1元的电价标准。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按照发电量进行电价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详细】

发改委:9月25日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提高至1.5分

通知明确,自今年9月25日起,将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之外的其他用电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到1.5分钱;将燃煤发电企业脱硝电价补偿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到1分钱;对烟尘排放浓度低于30毫克/立方米(重点地区20毫克/立方米)的燃煤发电企业实行每千瓦时0.2分钱的电价补偿。【详细】

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 提高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

发改委决定在保持销售电价水平不变的情况下适当调整电价水平,降低有关省(区、市)燃煤发电企业脱硫标杆上网电价,提高上海、江苏、浙江、广东、海南、河南、湖北、宁夏等省(区、市)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用于解决因存量天然气价格调整而增加的发电成本。发改委表示,以上电价调整自2013年9月25日起执行。

通知规定,降低有关省(区、市)燃煤发电企业脱硫标杆上网电价。各地未执行标杆电价的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同步下调。适当降低跨省、跨区域送电价格标准。在上述电价基础上,对脱硝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对采用新技术进行除尘、烟尘排放浓度低于30mg/m3(重点地区低于20mg/m3),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2分钱。【详细】

发改委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 全面推行峰谷电价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了补充和完善。通知提出,在保持居民用电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全面推行居民用电峰谷电价,鼓励居民用户参与电力移峰填谷。尚未出台居民用电峰谷电价的地区,要在2015年底前出台,由居民用户选择执行;已经出台的地区,要根据实施情况和电力负荷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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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栋、乔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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