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多名来自东北“大粮仓”的全国政协委员表示,应将日渐珍稀的黑土地资源在国家战略层面上加以保护,建议国家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
寒地黑土逐年变薄
黑龙江省黑土以典型黑土、暗棕壤和草甸土为主,有力地支撑了粮食生产。1980年到2010年,全省粮食由292.6亿斤增加到1002.4亿斤,净增710亿斤,增幅2.4倍,是全国增幅的3.4倍,是名副其实的“中华大粮仓”。
全国政协常委、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赵雨森告诉记者,多年来大规模的农业开垦与不合理的耕作方式,致使黑龙江宝贵的寒地黑土资源土层变薄、水土流失、环境污染、土壤板结、肥力下降,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重。
“据调查,开发了40~50年的黑土地,有机质含量一般下降1/3~1/2。每年黑龙江都将因此流失氮、磷7.2亿~9.6亿公斤,钾14.4亿~19.2亿公斤,近乎全省一年大约500万~600万吨的化肥用量。由此造成坡耕地每公顷粮食减产150公斤左右,每年减收22.5亿~25亿公斤粮食,严重威胁黑龙江粮食增产稳产的目标。上世纪60年代,农民施用1公斤氮肥可增产15~18公斤粮食,到了2012年同样投入只能增产5~7公斤粮食。”
除了地力下降,水土流失问题也很严重,赵雨森介绍说,黑龙江水土流失面积11.5万平方千米,占全省土壤总面积的25.4%,每年流失土壤量达2亿~3亿立方米,其中包含了大量的珍贵黑土资源。
建立耕地质量评估的量化指示体系
近年来,黑龙江省出台了农业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耕地保养管理条例、基本农田保护管理条例,组合应用土地整治、水土流失治理、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及旱作农业示范等技术方案。但资源保护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
来自黑龙江省的多名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目前已经受伤的黑土地亟待国家层面更有力的保护。
赵雨森认为,寒地黑土保护涉及多部门和众多的利益方,建议建立科学的黑土保护补偿体系,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才能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有效地推进黑土保护。
一是从国家层面出台耕地质量保护法规,把耕地质量的保护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二是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在确保农民土地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在项目区内允许当地政府在尊重民意的前提下,从耕地保护需要出发,采用市场化手段对局部土地进行重新调整,改变不合理的耕作制度和耕作方式,集中连片,规模经营。
三是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在政策上考虑减免商品有机肥生产、产品销售的各项税费,给予商品有机肥铁路运价优惠。
四是建立和完善耕地地力保养、耕地质量评价与验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耕地质量评估的量化指标体系,提高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的耕地质量意识。
建议国家设立寒地黑土保护基金
全国政协委员马立群表示,保护寒地黑土需要大量资金,这仅仅依靠黑龙江省自己的力量难以实现。建议国家设立国家寒地黑土保护基金。
“保护基金应该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全国政协委员付刚提出,建立长期耕地质量建设补偿机制,国家根据寒地黑土耕地保护责任落实、耕地数量质量保护指标、粮食产量贡献等相关情况,对各级政府及土地承包权益人进行补贴;建立特殊粮食价格保障金制度,在粮食价格出现波动的情况下,国家拿出一部分资金给予种粮者补偿;建立寒地黑土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基金;对寒地黑土耕地质量保护项目和资金进行重点倾斜,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 ◆记者吴殿峰
(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