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绿水青山,留住白云蓝天,是百姓福祉所系,更是对子孙后代义不容辞的责任。一定要加快推进生态补偿立法,为源头水生态补偿机制规范运作提供法律依据。”今天,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向大会提出“关于健全源头水生态补偿长效机制”的建议。
生态补偿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体现区域发展外部环境公平,调整生态保护和受益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自2005年以来,我国各地陆续开展相关实践和探索,在源头水生态补偿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张天任代表坦言,当前,全国生态补偿机制还存在补偿范围不明确、补偿标准不科学、补偿模式单一、补偿资金缺乏、政策法规建设滞后等问题。“行政主导的生态补偿机制存在不公平现象,补偿资金与保护责任挂钩不紧密,个别地方还存在一边享受生态补偿、一边破坏生态的现象。”他说。
对此,张天任代表建议,加快推进生态补偿立法,按照“谁排污、谁出钱,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建立水资源费征收返还机制。涉及跨省际的生态补偿,由中央政府与流域各省共同建立生态补偿专项基金,根据双方交界水质变化情况,动态调整专项使用资金。
张天任代表建议,建立健全生态补偿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全国生态补偿标准化、动态化、规范化;补偿标准按社会、经济、生态分类,形成系统的指标体系;建立生态补偿金使用绩效考核评估制度,严格考核各地财政专项补偿资金的使用绩效,确保专款专用。
(来源:浙江日报)